時間:2021-02-22 14:58:17
南部縣煙花爆竹有限責任公司經南部縣人民政府及安監局批準同意,在南部縣南隆鎮烈女墳村5社土地修建煙花爆竹成品儲存倉庫。
該公司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《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建設項目“三同時”審查工作的通知》(川安監[2008]118號)、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》(7號令)以及《四川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》(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4號)的規定,為了確保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,保證本項目建成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,該委托我公司對該項目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編制工作。
省安監局組織專家組,會同南充市安監局、南部縣安監局相關領導對本報告組織了評審并予以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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